我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
2007年12月27日下午,我院纪委在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系处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。党委书记郭淑兰、院长王次炤、副书记副院长李续、党委副书记逄焕磊、副院长徐昌俊和系处干部出席大会。

会上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逄焕磊发表讲话。他首先向与会者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六)》的主要内容。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扩大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,将对公司、企业以外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“权钱交易”、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,给予刑法惩处的规定。他要求我院的党员干部能够廉洁从政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之后,他又向大家讲解了院党委新近下发的《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》、《中央音乐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》等10个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。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,贯彻执行。
最后,他通报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,强调为确保国家招生考试的权威性、公平性、公正性,我院将继续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,坚决杜绝招考舞弊现象的发生。
在逄书记的主持下,学院各位主管领导与其所辖相关各部门负责人,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书。
(韩民 文/图)